他头次见她,的确不是在程家的那顿晚宴上,是更早些的时候——早到她都不记得的时候。他因为优异的成绩征得了去香港大学交流六个月的机会,在那里,他见过她几面,背影也好,侧影也好,都是普通女学生的模样。他看见她和几个女生或是在花坛边朗诵莎士比亚的悲喜剧,或是在食堂吃饭碰见她周围三四个男学生跟她一起讨论什么新兴课题。那时他还是军校的留学生,与他们人文社科的院系分得开,因而也见不得几面,但他都记得她的样子,更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他从香港回到上海,毕业,进入76号,在日本人那里当几年间谍,暗中杀了不少日本赤佬和汉奸。白旗红太阳降下来后,他又按着叔叔周平的安排进了军统,又是几年,他已混为军统屈指可数的风云人物。那些高管都暗中惊讶,这样一个青涩稚嫩的毛头小伙,怎么敢做出比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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